Truth: 首先明確簽證從來不是一個人天生的人權
美國哪怕國會決議不發簽證給中國人了也不違反任何法律,不管國内的還是國際的。
現在來談一談爲什麽針對被制裁個體的配偶子女也可以拒發簽證。因爲被制裁個體才是通常的撈錢主力,被制裁個體利用權力得到財產會被用來供配偶和子女享用。
》葛亦民:“被制裁個體利用權力得到財產會被用來供配偶和子女享用”,这个不是必然的。但配偶子女签证受影响,就是株连。还有仅仅是中共党员,子女留学受影响,这就是株连。
》》Truth:目前爲止,普通黨員自己留學都不被影響,你説的“子女留學受影響”更是沒聽説過。現在只對某幾個特別的中國政府部門,根據外交對等原則,不給那些部門達到一定等級的人員或者子女發簽證。美國法律認爲你如果未滿21嵗,大約就不算完全的一個成年人,未滿21嵗能掙到去美國的錢有人信嗎?中國還有6億人收入低於1000每月。配偶説了可以離婚。子女21嵗后能證明自錢都是自己合法弄到的完全也可以不被影響。
》葛亦民:配偶干嘛要离婚?特别部门的人员,每个人都是“利用權力得到財產會被用來供配偶和子女享用”吗?美国明确的是这些人员执行的某项政策,根本没提“利用權力得到財產會被用來供配偶和子女享用”,这是你提的,显然你不能代表美国政府。美国以中国官员执行某政策,影响配偶签证,哪怕官员没贪污受贿,哪怕配偶没用官员钱,这不是株连是什么?
至于子女,非此类官员子女,是可以签证的,难道他们是自己挣的钱?这里有2点:
1、可以签证的,都是父母钱,含其它官员,再在其中,有贪污官员,仍不受美国限制;
2、此类官员,是正常收入,没有贪腐,子女仍受美国限制。
可见,美国限制的,是它认为的罪(此类官员执行的某项政策),与子女收入来源无关,这不是株连是什么?
》》Truth:所謂結婚就是指雙方共同擁有財產,在某些法律層面被看作一體的。結婚產生了一個新的家庭作爲單位;不然爲什麽人們還要結婚而不是只談戀愛就可以了;而且你聽説過反婚的女權,沒聼説過反談戀愛的吧;結婚和戀愛有根本的不同。
》葛亦民:我的爱人没有贪腐,家庭是正常收入,因为爱人执行了某项政策,导致我入美签证受限,这明明是株连问题,我就要离婚啊,离婚理由是什么?
我主帖是谈株连一族问题。